
河南高速鐵路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詢比采購。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河南高速鐵路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1.2采購人:河南高速鐵路有限公司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本次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包含兩項: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及法律盡職調查(如有)。
2.1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1.1協助處理日常法律事務;解答日常經營、管理中的法律問題,審核相關材料,根據采購人要求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進行律師見證;
2.1.2協助采購人草擬、審查、修改各類合同等法律文件,對法律文件的合規性進行審查并提出法律意見,根據采購人要求出具法律意見書;
2.1.3協助起草、修改、審核、制定采購人章程、規章、制度;
2.1.4就采購人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2.1.5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后,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仲裁活動;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后,為指定的人員提供刑事法律幫助、擔任刑事辯護人;
2.1.6應采購人要求,參與采購人的商務談判及重大經濟活動咨詢、法律文件擬定審核和過程法律風險監控,提出法律意見;
2.1.7應采購人要求,參加采購人相關會議,為采購人生產、經營、管理方面決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風險預測及對策提供法律依據和法律意見;
2.1.8應采購人要求,列席股東會、董事會及監事會,并對相關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表決程序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具意見;
2.1.9應采購人要求,參與突發事件、輿情事件的危機處置;
2.1.10應采購人要求,對采購人管理層、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2.1.11根據采購人要求提供其他常年法律服務。
2.2法律盡職調查服務(如有):
根據采購人業務開展需求,針對特定主體或特定項目進行法律盡職調查,提供滿足國資交易和監管要求的盡職調查報告。
2.3服務周期:本次河南高速鐵路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周期為二年,一年一簽合同,一年服務期滿后采購人可根據中選供應商的服務質量決定是否選擇續簽合同。
2.4服務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律師執業相關法律、法規,并按照前款2.1及2.2采購人安排的河南高速鐵路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和法律盡職調查服務(如有)工作。
2.5本次詢比將對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和法律盡職調查服務(如有)進行統一評審,最終確定一家成交單位。確定成交單位后,我公司與成交單位簽訂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合同項下服務由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及法律盡職調查服務(如有)兩部分組成,其中法律盡職調查服務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決定是否開展。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3.1.1資質要求:供應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并通過司法行政機關的年度檢查考核。
3.1.2供應商業績要求:供應商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備一項國有企業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業績和國有企業法律盡職調查服務業績(需提供合同含服務范圍、合同時間和簽字蓋章頁或相關業績證明材料)。
3.1.3項目團隊要求:擬選派項目團隊人數不得少于3人(不含項目負責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需執業10年以上(以取得專職律師執業資格時間為準),必須為事務所合伙人。項目團隊人員均具有專職律師執業資格并通過司法行政機關的年度檢查考核,需提供律師執業證書、供應商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為其繳納的自2025年1月1日以來連續6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
3.1.4信譽要求:
3.1.4.1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詢比活動;查詢渠道:“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creditchina.gov.cn)。【提供兩項信息查詢頁的截圖并加蓋公章】;
3.1.4.2供應商自2022年1月1日以來未曾受過行政處罰,并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出具書面聲明承諾;
3.1.4.3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律所負責人未被追究刑事責任,未出現相關違規違法行為,未被記入不良信用記錄,出具書面聲明承諾;
3.1.4.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詢比申請。【需提供公司基本信息、股東信息及股權變更信息,并加蓋公章】。
3.1.5其他要求:
3.1.5.1在整個詢比過程中,若發現供應商資格條件與其響應文件發生實質性改變,采購人可隨時取消其詢比或成交資格。
3.1.5.2本項目不允許任何形式的分包、轉包,出具書面聲明承諾。
3.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出具書面聲明承諾;
3.2.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出具書面聲明承諾。
3.3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
3詢比采購最高限價
本項目總費用最高限價為人民幣47萬元(含稅),總費用由以下兩部分構成,供應商須分別就兩部分進行報價:
3.1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為固定采購內容,最高限價為人民幣32萬元(含稅),16萬元/年(含稅)。
3.2法律盡職調查服務為按需采購服務,最高限價為人民幣15萬元(含稅)。
供應商的上述報價應已包含提供完整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和法律盡職調查服務所需的所有費用,針對同一建設項目需多次盡調的,不再另行收費。
5采購文件的獲取
有意參加詢比采購活動的單位,請于2025年9月18日18:00(北京時間)前,將報名表(見附件)通過郵件發送至電子郵箱:zhangzhuan@henanrcic.com。初步審核報名供應商條件。初審合格的,在收到報名表后1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詢比采購文件》;初審不合格的,1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反饋審核結果。
初審合格不代表資格審核通過。詢比評審人員將在詢比評審會時根據供應商提供的響應文件對供應商資格進行復審,資格審查通過方可參加詢比。
6響應文件的遞交
6.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23日10:00(北京時間),地點為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姚橋路與明理路交叉口城際鐵路綜合調度指揮中心16樓1621會議室。
6.2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未密封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將拒絕接收。
7響應文件開啟時間和地點
響應文件開啟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進行,地點為響應文件遞交地點。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采購公告及結果公示在以下網站同時發布:
《河南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http://www.syrld.cn/)
《機電國際陽光招采平臺》(http://www.hnjdgj.com/)
《河南國企陽光招采服務平臺》(https://www.hnitp.com/)
9聯系方式
采 購 人:河南高速鐵路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姚橋路與明理路交叉口城際鐵路綜合調度指揮中心16樓1621會議室
聯 系 人:張女士
電 話:0371—88906562
2025年9月15日
附件:
詢比采購項目報名表
河南高速鐵路有限公司:
我單位已認真閱讀 河南高速鐵路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項目詢比采購公告及相關資料,對本項目的詢比范圍、內容和要求有實質性了解,并確信已完全符合詢比采購公告所列的資格要求,愿以積極認真的態度參加詢比,恪守信譽,并愿對本表所填寫內容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現申請報名。
報名單位(公章)
2025年 月 日
供應商名稱 | |||
供應商資質 | |||
聯系地址 | |||
律所負責人 |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電子郵箱 | |||
其他說明 | |||
備注 | 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律所負責人身份證掃描件。 |